广东春运的“摩托大军”去哪儿了?高铁一开就锐减近20万人******
“摩托大军”去哪儿了
对于常年关注广东地区春运的人而言,“摩托大军”不是个陌生的词语。但是,今年春运期间,在广东佛山、肇庆等往年“摩托大军”的必经之路上,浓烟滚滚、轰鸣震天的摩托车长队已然消失。
这些思乡心切、甘冒风雪的归家人,去了哪里?
在没有高铁的春运年代,运力紧张是广东珠三角及周边地区的常态。因为春节火车一票难求,相当一部分广西籍外来务工人员,只得选择结伴骑摩托车返乡。相同的时间、相同的路线,让他们会聚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摩托大军”。
2012年春运,“摩托大军”开始兴起。当年“摩托大军”总数超过30万人。为确保“摩托大军”的安全,当地党委政府甚至动用了警车为他们开路。2014年春运,“摩托大军”达到鼎盛,一度逼近60万人。广东肇庆等地每天安排1000多名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引导、救助、餐饮等志愿服务。但即便全力保障,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也总是与“摩托大军”如影随形。
2014年年底,贵广、南广高铁开通,情况发生了变化。当年春运,贵广、南广高铁每天运力可达3万人。高铁一开,当年“摩托大军”就锐减了近20万人。
作为曾经“摩托大军”中的一员,在广州务工的王慧珍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坐汽车回广西宾阳老家,票价200多元,要10个小时才能到家;骑摩托车回家,成本虽然只有坐汽车的一半,但要十四五个小时才能到家,既辛苦又不安全;而广州至南宁的高铁票价是169元,4个小时就能到家。选择一目了然。
记者从广铁集团了解到,今年春运,南广、贵广高铁的运力创历史新高,每天可运9万多人。从2015年春运开始,广铁集团还联合广东、广西两地党委政府和爱心企业,开行了“摩托大军”高铁返乡专列,希望引导人们选择更加安全便捷的方式返乡过年。
在深圳某电子厂工作的周光荣是一名退伍军人,摩托车曾是他过年回家的主力工具。“以前,我们桂林在一个厂打工的老乡,基本上都是骑车回家。今年,老乡们都劝我不要骑车了,太危险。我现在每个月工资5000多元,没什么想不通的。回家路上当然安全第一。”坐在D2904次高铁上,周光荣笑着说。
对于那些依旧选择了摩托车回乡的人们而言,虽然人数越来越少,但一路上享受到的服务一如往常。春节前某一天,在佛山一高速路口的加油站旁,几名骑摩托车返乡人员边聊天,边等候免费加油。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项由中石化和共青团广东省委联合发起的“情暖驿站 满爱回家”爱心公益活动,今年还在照常进行,只是前来加油的人越来越少了。
满载着613名在粤务工人员的列车,缓缓驶出站台。透过车窗,可以看到一位乘客正出神地望着窗外,似乎并不吝于拿出点时间,来享受踏上归途后的片刻惬意。
(本报记者 吴春燕 王忠耀 本报通讯员 曾勇)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