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天气地图:我国无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 南方多地雨中迎新春******
中国天气网讯 今天(1月19日)上午,中央气象台正式发布春节假期天气预报,预计2023年春节假期(除夕至初六)我国无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冷空气活动较为频繁,中东部地区气温波动较大,内蒙古东部、东北一带气温偏冷明显,部分地区将现极寒。南方多地雨水中迎新春,除夕、初一及初五前后会有阴雨,需注意出行安全。
北方冷空气频扰气温偏低 东北等地将现极寒天气
中央气象台预计,春节假期,我国无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中东部地区冷空气活动频繁;北方大部地区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1至3℃;南方地区有一次大范围小雨过程,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左右。
内蒙古、黑龙江部分地区将现极寒天气。受冷涡影响,春节期间内蒙古东部和东北一带气温偏低明显,会有大片区域气温创今冬来新低,黑龙江中北部、内蒙古东部有不少地方还可能会打破1951年以来低温历史纪录。
其中,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初一、初二最高气温仅有-23℃、-24℃,将连创今冬新低,最低气温更是会降至-35℃,实力演绎北国冬日的天寒地冻。内蒙古东部的图里河连续4天最低气温-49℃,冷得罕见,当地从1951年以来仅有两天最低气温达到-49℃以下。这些地区的小伙伴,过年一定备足最厚的装备,全副武装防寒保暖。
西北大部、华北北部气温偏低,雨雪少。除了东北地区,西北大部、华北北部春节期间气温也将会比常年同期偏低,最高气温在冰点线徘徊,最低气温跌至-10℃左右。另外这些地区雨雪稀少,春节期间在保暖防寒的同时要及时补水防燥。
华北中南部、黄淮假期初期有霾扰。除夕和初一冷空气影响间歇期,大气静稳,华北中南部、黄淮等地可能会有霾天气出现,初二开始随着冷空气的到来,空气质量好转。
南方大范围降雨来扰 华南西南等地警惕大雾
南方大部假期雨水开启。南方大部地区除夕、初一会遭遇降水,强度较弱,其中,湖北西部一带海拔较高区域可能会有雨夹雪或小雪出现;初二到初四天气转晴,只有西南地区东部可能会有分散的弱降水,但受到冷空气扩散南下影响,可能会出现4至6℃降温;到初五前后,南方雨水又将增多,春运返程或将受到影响。
西南、华南等地有雾来扰。除夕夜至初一,四川盆地南部、安徽、华南南部及沿海,北部湾、台湾海峡等地有大雾,局地能见度不足200米;初五、初六早晨时段,贵州南部、广西、广东西部等地有大雾。
西藏西南部警惕强降雪。西藏西南部在初三后会有强降雪,部分地区大到暴雪,需警惕降雪带来的不利影响。
今年,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不少在外工作的人都选择了返乡过年,此时防疫并不能完全松懈。在返乡途中,依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必不可少;返乡初期,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接触家里有基础性疾病的老人;春节期间,不熬夜,避免劳累,不大量饮酒,不暴饮暴食。
中国天气网提前祝大家春节快乐,兔年大吉,万事如意!(策划/冯玮 设计/张莉 数据支持/张娟)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